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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名单及2019年重点 工作任务的通知

2019-06-14

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名单及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14 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局

国卫办疾控函〔2019〕5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政法委、教育厅(委、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司法厅(局)、财政厅(局)、信访局(办)、残联:

2018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中宣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根据各地申报试点情况,我们整理形成了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名单(见附件1),并研究制定了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见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区、市)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作为推进平安中国、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指导试点地区严格按照国家试点方案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各地按时完成试点任务,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附件:

1.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名单

2.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中央政法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信访局办公室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9年6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详细文件请参考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