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
2011-09-29
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
发文号:公告第45号
颁布时间:2011-09-29
颁布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失效时间:暂无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五号
《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经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具体文件参考文件附件
发文号:公告第45号
颁布时间:2011-09-29
颁布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失效时间:暂无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五号
《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经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具体文件参考文件附件